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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犯罪》时代来临

1998-09-16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这就是我们所憧憬的数字化生存时代吗?

最近,上海警方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罪名批捕了一名电脑黑客,他仅对某信息网络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就高达1.6亿元;

今年4月26日,我国首次发现通过因特网和电子邮件传入的CIH病毒,它直接攻击、破坏硬件系统,直至彻底摧毁计算机;

9月2日,美国、德国和英国等21个国家的警方联手开展了代号为“教堂”的因特网扫黄行动,共逮捕了涉嫌犯罪分子100多人,并查获了10多万张以儿童为题材的色情图片。有资料表明,因特网上85%的信息都是色情图片。

当读者捧读数字化启蒙图书《数字化生存》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数字化技术很可能成为“潘多拉盒子”里释放出来的又一个恶魔,就像核能一样。

就在我们为《数字化生存》的失真迷惑不解时,辽宁教育出版社推出了英国人内尔·巴雷特的《数字化犯罪》,这本书肯定会破碎读者对数字化时代的美妙幻想,但是它提供了更为真实的数字化生活图景。

自《数字化生存》之后,数字化读物风行于市,仅海南社先后就推出了五本相关图书。这批图书为读者启蒙了一个概念———数字化时代来临了。随后,对这一话题的探讨渐渐由纯技术立场转向文化立场,人大社“网络文化丛书”就是这一尝试的结果。这之后,数字化图书再无建树,由喧嚣走向沉寂。

《数字化犯罪》的出版是数字化读物重新崛起的一个标志。辽教社社长俞晓群说,它的出版代表了辽教社的一种文化主张:对数字化文明进行一次深刻而理性的反思。

在数字化生存时代,“数据具有了真正的商业价值。拥有数据本身,同拥有土地或资本一样重要:信息不只是力量,它是财富”。数字化罪犯就像小偷、窃贼一样觊觎着我们越来越以信息状态存在着的财富。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统计,一起刑事案件的平均损失仅为2000美元,而一起计算机犯罪案件的平均损失则高达50万美元。近年来,全球数字化犯罪所造成的损失高达150亿美元。

《数字化犯罪》还探讨了数字化战争的问题。如今,使用最普通的计算机,从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就可能侵入并破坏别国的战船或者卫星。信息战将成为未来战争的要素,就像“火力”、“空中优势”和“行动能力”成为本世纪战争的中心要素一样。

数字化生存与数字化犯罪共生,代表着计算机技术可能把人引向的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因特网是成为我们从未有过的最令人兴奋的社会还是成为被黑客和坏蛋所摧毁的市区、一个无人敢去的市区,甚至成为未来的战场,这完全取决于我们自己如何选择。留在“潘多拉盒子”里的希望,就是靠法律和网民的自律来建立网上的秩序。

目前,美国已经颁布了《1996正当通讯法案》,并仍在积极寻求技术突破和立法,防止“电子珍珠港事件”的发生;英国也有《计算机误用法案》和《数据保护法案》;《欧盟数据保护指导案》也将于今年10月在各成员国开始实施。我国也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筑起“信息长城”,防范数字化犯罪。《数字化犯罪》较为深入地探讨了数字化犯罪与法律的问题,因为失去法律保护的计算机就像一辆没有锁的汽车,随时随地都处在危险之中。《数字化生存》带给我们的最初震撼已经过去,人们正渐渐从数字化神话中清醒过来,《数字化犯罪》就代表了这种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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